欢迎访问 山东棚户区改造律师|济南棚户区改造律师|棚户区拆迁维权律师|济南棚户区拆迁律师|济南房屋征收律师| 官方网站! 咨询服务热线:18660116608
Logo
新闻分类
联系方式
山东棚户区改造律师|济南棚户区改造律师|棚户区拆迁维权律师|山东拆迁维权律师|济南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律师|
电话:0531-67800983
手机:18660116608(微信号) 周雪林律师
网址:http://www.jnls148.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299号鑫盛大厦二号楼1503
详细内容 Home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济南棚户区改造 >> 详细信息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5-02-03   阅读:1146次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的特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呢?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上一篇: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下一篇: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及方法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电话:(0531)67800985手机:18660116608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299号鑫盛大厦二号楼1503
山东棚户区改造律师|济南拆迁律师|山东济南房屋拆迁律师|济南土地征收律师|专业拆迁律师|专业拆迁补偿律师|土地征收律师|房屋征收律师
(本站部分图片和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创作者或原公司所有,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网站备案号: 鲁ICP备12007247号
收缩
  • QQ咨询

  • 山东棚户区改造律师|济南棚户区改造律师|棚户区拆迁维权律师|济南棚户区拆迁律师|济南房屋征收律师|
  • 山东棚户区改造律师|济南棚户区改造律师|棚户区拆迁维权律师|济南棚户区拆迁律师|济南房屋征收律师|
  • 山东棚户区改造律师|济南棚户区改造律师|棚户区拆迁维权律师|济南棚户区拆迁律师|济南房屋征收律师|
  • 电话咨询

  • 1866011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