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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这些地段要拆迁 快看有你家吗?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1507次
济南拆迁律师周雪林周律师从济南市城市更新局了解到,济南拆迁征收又有新动向了!

  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天桥段)

  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天桥段)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天桥段)房屋征收范围为:西起张庄路、堤口路、止于北园大街。 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范围图为准(详见济规管函〔2016〕251号附图),沿线各站点及线路占用的建筑物已在附图中标注。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轨道交通R3线一期工程星河建材市场项目

  济南轨道交通R3线一期工程星河建材市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南起龙洞庄,经奥体中心,沿奥体西路、工业北路至济南新东站。

  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房屋签约期限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8日

  征收补偿

  按照附件《济南轨道交通R3线一期工程星河建材市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它事项

  (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标准和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搬迁。

  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三处土地被征收

  根据济南市城市改造规划,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因实施经十一路改造项目,欲征收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

  槐荫区德兴街南头,土地实测面积为33.62 平方米,实际用途为环卫设施,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槐荫区丁字山路41号,土地实测面积为45.86 平方米,实际用途为环卫设施,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槐荫区南辛庄西路70号-1,土地实测面积为47.84 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者为房玉光。

  如有对以上土地权利持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申明情况。逾期无异议,指挥部将对现使用人参照享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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